刚果金参议院在当地时间周三投票通过新矿业法,这意味着新矿业法随后送交至卡比拉总统签字后即可生效。新矿业法的变化主要有以下方面:
1。开采证的年限从30年减少至25年,勘探证只能续期1次;
2。国家无偿持有且无法稀释的股权由5%增加至10%,并在每次开采证续期时增加5%;
3。在创立矿业公司时,必须有10%的股权由刚果金国民持有;
4。增加了本地选矿和本地采购的要求;
5。项目的投入资本中来自权益的部分不少于40%,即负债融资不能超过60%;
6。对矿业公司外包商的矿业法税收优惠只适用于控股股东为刚果金国民的外包商;
7。
有色金属及基本金属的矿权权利金费由2%上调至3.5%,贵金属由2.5%上调至3.5%,并以产品的毛市场价值计算;
8。对被国家视为“战略资源”的矿产的将征收特别矿权权利金费5%,矿种清单将会在以后公布;
9。增加了50%的暴利税,定义是任何因产品价格超过银行级可研中使用的产品价格25%,而产生的利润;
10。开采权人的变更需要由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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