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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1、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2年11月,川恒有限设立川恒有限由李光春(后改名为“李进”,以下均称“李进”)、李光明、李光会(后改名为“李光惠”,以下均称“李光惠”)、李光英于2002年11月25日设立。
(2)2003年11月,增资至1,000万元2003年11月9日,川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四川川恒为公司股东,由四川川恒对川恒有限增资700万元,将川恒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
(3)2007年12月,股权转让和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8日,四川川恒分别与李进、李光明、李光惠和李光英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李进、李光明、李光惠和李光英分别将持有的川恒有限110万元、100万元、45万元、45万元股权转让给四川川恒。
(4)2009年2月,增资至6,000万元2009年2月12日,四川川恒作出股东决定,由四川川恒对川恒有限增资5,000万元,将川恒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 2009年2月17日,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黔舜会验字[2009]第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至2009年2月16日,川恒有限收到了股东四川川恒缴纳的5,000万元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5)2010年1月,增资至10,000万元2010年1月3日,四川川恒作出股东决定,由四川川恒对川恒有限增资4,000万元,将川恒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2010年1月8日,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黔舜会验字[2010]第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至2010年1月7日,川恒有限收到了股东四川川恒缴纳的4,000万元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6)2011年5月,增资至13,000万元2011年5月3日,四川川恒作出股东决定,由四川川恒对川恒有限增资3,000万元,将川恒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2011年5月13日,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黔舜验字〔2011〕第07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至2011年5月13日,川恒有限收到了股东四川川恒缴纳的3,000万元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7)2011年9月,增资至30,000万元2011年9月28日,四川川恒作出股东决定,由四川川恒对川恒有限增资17,000万元,将川恒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万元。 2011年10月12日,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黔舜验字〔2011〕2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至2011年10月12日,川恒有限收到了股东四川川恒缴纳的17,000万元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8)2014年11月,增资至33,855.444万元2014年11月26日,川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嘉鹏九鼎、九鼎栖霞、嘉泽九鼎合计以15,000万元认缴川恒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855.444万元,其中嘉鹏九鼎以7,800万元认缴2,004.8309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嘉泽九鼎以3,000万元认缴771.088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九鼎栖霞以4,200万元认缴1,079.5243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截至2014年12月24日,嘉鹏九鼎、嘉泽九鼎、九鼎栖霞分别向川恒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设的账户中支付了7,800万元、3,000万元、4,200万元认缴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9)2014年12月,增资至34,731.6813万元2014年12月9日,川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湛卢九鼎、嘉赢九鼎合计以2,800万元认缴876.2373万元的川恒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其中湛卢九鼎以2,100万元认缴657.178万元的川恒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嘉赢九鼎以700万元认缴219.0593万元的川恒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截至2014年12月25日,湛卢九鼎、嘉赢九鼎分别向川恒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设的账户中支付了2,100万元、700万元认缴增资款,出资方式为货币。
2、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川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20日,川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川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川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6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522724000071105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