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钒钛)。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0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5100万元与其他九家非关联公司共同在攀枝花市设立四川钒钛,开展攀枝花钒、钛、铁的深加工及伴生稀贵金属综合利用,其中公司持有四川钒钛51%的股权,其他九家股东合计持有四川钒钛49%的股权。2008年8月28日,四川钒钛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内容详见2008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临 2008—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