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8号文核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建筑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及
房地产投资规模等宏观因素密切相关。我国正在实施的区域总体发展战略,推进“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将对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投资具有较大的拉动作用。但同时,我国经济正进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以及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2015 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62,0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9.8%,增速较上年减少 5.53 个百分点,投资增速放缓。其
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95,97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增速较上年减少 9.49 个百分点,投资增速下滑明显。
如果未来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不利变化或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或者甚至下行,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不稳定及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大的风险
作为科研机构转制企业,公司在经营主营业务的同时,一直以来承担着多项各级课题研究工作。报告期公司共承担各级科研课题 73 项。其中,国际(合作)项目 7 项,国家级课题 13 项,省部级课题 18 项,市级课题 33 项。公司通过承担课题研究,在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标准等贡献研发力量、提供研究成果支撑的同时,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并能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前做好技术预研,引领行业发展。公司长期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累计研究开发费达到累计营业收入的 3.47%。公司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面向绿色建筑、生态城区、城市的综合技术体系,并针对行业发展趋势,通过重塑业务架构,改变了原来以设计业务为主导的局面,使生态城市规划、绿色建筑咨询等潜力业务快速发展成为公司另一核心板块。
我国生态城市、绿色建筑尽管已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但要实现全面的、规模化的发展仍需一个过程。公司积累的研发成果也需随市场的发展而逐步实现产业化转换。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244.75 万元、2,333.10 万元和 3,153.9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077.01 万元、1,498.34 万元和 2,338.21 万元。报告期公司盈利规模较低,受房地产行业因国家调控导致投资增速明显放缓、地方财政收紧导致政府投资减少、公司内部业务深化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 2014 年业绩较 2013年出现较大下滑。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高,报告期分别达 52.02%、35.78%和 25.86%,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所属的工程技术服务和绿色建筑等行业受国家鼓励支持,同时公司作为重视自主研发及行业内优势企业,获政府补贴较多;二是对于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包括“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研究项目,公司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除取得的课题经费全部用于投入研发外,公司还要自筹部分资金投入,课题经费并不能弥补公司相关课题的研发支出。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不属于采购科研服务性质的课题研究经费在财务上作政府补贴处理,相关的支出作研发费用处理。上述表明现阶段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尚不稳定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大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3,380.35 万元、18,609.31 万元和20,765.79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88%、41.34%和 38.77%,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53%、66.34%和 59.99%。其中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77.34%、66.53%和 60.5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其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销售确认的会计政策,设计、咨询、规划等业务主要是在客户确认公司各阶段提交的劳务成果后按进度进行收入确认,而合同约定客户付款时间通常在相关方案、文件获政府部门或审查单位通过之后,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尽管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单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其资金实力、信誉较高,且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对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但是公司应收账款持续的过高仍会对公司带来可能因回收期过长、客户经营恶化等导致的发生坏账损失、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绩的风险。
四、公司对营业外收入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69%、35.18%和27.49%,呈下降趋势,但整体仍然较高。
公司营业外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公司承担了包括“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研究项目,该部分研究项目均为事前申报并签订任务书,获得课题经费后,再开展相关研究任务。公司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除取得的课题经费全部用于投入研发外,公司还要自筹部分资金投入,课题经费并不能弥补公司相关课题的研发支出,且该部分研发支出列支在“管理费用”项目,减少了企业的营业利润。
公司承担的课题与公司自有业务紧密关联,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能力和行业品牌影响力;所以这部分课题任务形成的政府补助对于公司而言是有别于其他事后式的政府补助。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不属于采购科研服务性质的课题研究经费在财务上作政府补贴处理,相关的支出作研发费用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扣除课题研究项目后,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41%、14.49%和 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