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参加政协经济界联组讨论后接受了上证报记者采访,对于海外
新经济企业回归适合发行A股IPO还是采用CDR的方式,他回应称,CDR的方式更合适,这也是国际惯例。
另外接近上交所人士透露:“目前,交易所内部团队分别在研究沪伦通DR模式和中概股回归DR模式,并分属两个不同的牵头部门。相较之下,沪伦通的准备目前比较充分。”此前,
百度、
京东、阿里等企业都是以ADR的形式在美上市,而按照此前的管理,如果要实现转到A股上市,就需要进行私有化。而上述交易所人士所说的方式则是发行CDR,CDR则无需上述退市流程,也不受A股市场“同股同权”要求的束缚。
CDR的全称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即中国存托凭证。这是对那些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来说,由它们拿出一部分已经发行的股票,托管在当地银行,然后由境内的存托行在A股市场发行凭证。
通俗一点解释:“投资者可以买卖的对象不是股票本身,而是这种凭证,而凭证用通俗的话来理解,其实就是证明你有资格购买这个股票。” 对于国内市场来说,CDR还属于创新品种,之前并没有做过这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