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洁美科技(
00285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 年 2 月 10 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641.1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2.26%;利润总额 22,210.5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5.09%;净利润 19,622.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2.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359 号)确认,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9,321,864.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932,186.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967,253.73 元,减去 2017 年上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40,912,000.00 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8,444,931.82 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会拟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 25,5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912,000.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
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应对汇率异动及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拟在银行申请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15 亿元,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由财务管理中心自行安排。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 7 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香港百顺有限公司、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有效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和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真实、合理、公允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关联交易,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
参考当前价格,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 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