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年前,中国古代哲学家墨子,就提出了“同类才能比较”,“异类不比”的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他并形象地说,“木头不能和黑色比长短”,“稻粟不能和棉花比重量”。
但是,由于A股的监管层和大多数机构人士,均是经济学和金融学出身,缺乏哲学和逻辑的训练。故在估值比较上,把“异类相比”,犯了拿木头与黑夜比长短、稻粟与棉花比重量的错误。
例如,片面地把价值投资等同于低市盈率。于是就把大盘股与小盘股的市盈率、周期股与
新兴产业股的市盈率,旧技术、旧业态、旧产能、旧模式股与新技术、新业态、新产能、新模式的股的市盈率率,进行比较,自然就得出了周期性的大盘蓝筹股、金融股更有投资价值。
那么,为什么不把高成长性也作为投资的重要标准。将二者作比较呢?如果以成长性来对上述两类股进行比较,自然就会得出新兴产业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股更具有投资价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