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是这种方式吗转发大爱老陈1975博客
我们一直在研究“ST佳电”(
000922 )的混改,原来一直觉得既然是混改那么一定不是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而应该是国企和民企或者国企和外企之间的事情。
但是通过现在的种种情况分析,哈电拿的出手的就只有舰船动力,而且已经喊出了“中国海军哈电动力”的口号。作为军工中的重点装备,拿来和民企和外企合作生产的可能性又能有多大。可以想象一下我们买的“中航黑豹”(
600760 )(现在变成了沈飞)怎么没有和民企或外企合作生产。有人会说,现在军品已经在让民企生产了。但请看一下,这些军品都是些什么衣服,配饰,汽车等科技含量低的军品,这些军品放出去给民企生产可以让国家少养许多人,国家可以集中资金干更有科技含量的军品,这对国家来说是利大于弊,或者说根本没有弊。但如飞机,舰船动力这种国家顶尖的军工产品是不可能让民企和外企参与的。根据以上分析哈电的混改和现实的情况是矛盾的。
那我们如何来理解混改呢?
举个例子,哈电生产的船舶动力可以安装在军舰上,那也肯定可以安装在民用船舶上。那么军用和民用算是混改吗?往大了讲,哈电的军品和某国企的民品整合在一起应该也算是混改吗?有人会说这是军民融合。那么军民融合有无可能也是混改的一种方式呢。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那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根据哈电董事长斯泽夫拜访哈军工,多家船舶企业和科研院所,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哈电的混改有没有可能是一个以哈电的船舶动力为主体,各科研院所,船舶生产企业等为支撑的,集研究,设计,生产为一体的大型船舶集团呢?
讲了这么多,大家觉得有可能是这种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