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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5 21:31 7303次浏览
西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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བདག་ལ་སྨོད་པ་གཞན་ཡོད་ན། །
若有人毁我,
བསྟོད་པས་བདག་དགར་ཅི་ཞིག་ཡོད། །
赞誉何足喜?
བདག་ལ་བསྟོད་པ་གཞན་ཡོད་ན། །
若有人赞我,
སྨད་པས་མི་དགར་ཅི་ཞིག་ཡོད། །
讥毁何足忧?
སེམས་ཅན་མོས་པ་སྣ་ཚོགས་པ། །
有情种种心,
རྒྱལ་པས་ཀྱང་ནི་མི་འགུ་ན། །
佛亦难尽说,
བདག་འདྲ་ངན་པས་སྨོས་ཅི་དགོས། །
何况劣如我,
དེ་བས་འཇིག་རྟེན་བསམ་པ་བཏང་། །
故应舍此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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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玉龙

17-06-0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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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许你就是想让不适应市场的人知难而退吧 
我不知道哦~  你告诉我呢?
西玉龙

17-06-0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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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算是半绝缘体版的蜗牛,自告奋勇上前硬生生接了一个大招儿,结果把自个儿搭进去了——这只蜗牛的名字叫笨笨,对不对? ^_^

晚安哦,早些休息。
西玉龙

17-06-0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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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多数人,是像我一般慢吞吞的蜗牛,而你呢,就是野蜂飞舞,东瞧西看,可能一秒钟切多次屏思考多道题也行,但蜗牛们做不到呃~我们注定平凡慢吞吞的物种。揪几个出来练成闪电蜗牛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蜗牛被雷电击中发生质变的可能性太小了,反而是被你的霹雳火电焦的可能性比较大。
西玉龙

17-06-0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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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阿婆~  一个团队里面,每颗小螺丝钉都能发挥些作用,对不对呀?  ^_^  
可是你只想要曲轴杠杆齿轮连接件,硬是把小螺丝钉们弄得大气不敢喘,那他们还怎么做贡献呢?
导师最重要的能力是引导,点燃孩子们求真求知的欲望,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自信,而不是让他们自卑自怜知难而退。
导师有时像妈妈,心里可能对某个孩子有偏爱,但表面上得装作一视同仁哦。
况且这是一个松散的组织,要进行较规范的管理是不太现实的。
西玉龙

17-06-0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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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这期节目,信息量太太太太大啦。。。 
《商业史精读》下周会开一个小专题“研究商业的关键原则”,来系统讲一讲,研究商业和公司时应该采取的视角、容易犯的错误,以及关键的原则——这个我比较期待的。
西玉龙

17-06-0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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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以什么标准来判断谁比谁用得更好?对谁好?
西玉龙

17-06-0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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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3讲丨谁用得好就归谁
你好,今天我们继续举例子,来说明科斯定律的一个重要含义:谁用得好就应该归谁。
科斯说,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看作一方伤害另外一方,而应该把问题看作是双方都在争用稀缺的资源。这道理好懂,但我得多举几个例子。
举例子挺重要的,因为没有例子,干巴巴地学一个经济学原理,你不会记住。只有反复使用这些经济学原理,用到现实生活当中去,你最后才能形成自己的经济学思维,好像走路、游泳、呼吸一样,能够自然而然地运用经济学的思维。
说起举例重要,我忽然想起一个例子。前两天跟周其仁老师吃饭,他就跟我讲了一个故事。我们都说官员也是自私的。这句话没错,我们都能理解,但仅仅说这句话没人会记住。
周老师就举例说,弗里德曼以前给政府当经济学家,去政府里面解释税务政策的时候,有一位官员每次就问他,如果收入到了1500块钱,个税该怎么交?弗里德曼当时也纳闷,这官员怎么那么关心1500块钱的税率是多少呢?噢,后来他才明白,原来这个官员自己的收入就是1500块。

淘宝网店数据归谁所有?
谁用的好归谁,我给你举个例子。我们今天讲大数据是资产,有许多顾客在淘宝逛店,逛店就会留下逛店的电子痕迹,这就是大数据。这数据归谁所有?
你可以说这数据归顾客所有,因为店是他们逛的,数据是他们逛出来的;你也可以说数据归电商所有,顾客既然来到电商的店里逛,那么留下的电子足迹就应该归电商所有;淘宝平台也可以说归自己所有,因为这些数据是在淘宝的平台上产生的,存在其平台上,所以这些数据应该归其所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觉得这些数据应该归谁?
根据科斯定律,我们可以预测,这些数据不管最开始是谁产生的,不管它存在哪里,最后谁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他们就会不断折腾、不断争取,最后数据会落到他们手上。
谁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呢?逛店的顾客用不上这些数据,电商也不太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淘宝平台用好这些数据的可能性更大。最后,是那些做电商商品页设计的人,他们对这些数据特别敏感,这些数据对他们特别有用,他们就会努力去获取这些数据,从而把网页设计得更加得体。
所以,如果我们能够做制度设计的话,就应该把制度设计成,尽量方便能够更好运用数据的人得到这些数据,尽量减少当中的阻碍。这样这些数据就能产生更大的效益。

Kindle阅读器中的数据产权
我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常用的手持阅读器Kindle,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加Highline着重线做笔记。你知道这笔记位置的数据信息归谁所有吗?
你可能会说Kindle是你的,这本书是你花钱买的,这本书的阅读是你做出的努力,下划线也是你亲手做的,这个数据应该归你;你也可能会想,这可是在书上做的笔记,所以这个笔记数据应该归作者或者出版社;当然亚马逊也会说,这些数据产生在它的平台上,存储在它的平台上,所以应该归它所有。
那么,到底应该归谁呢?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这个数据归谁?归亚马逊,为什么归亚马逊了呢?
在你买Kindle,第一次开机使用的时候,它问你同不同意使用合约,那时候你说同意了,那个时候,你就已经把这权利给亚马逊了。那个使用协议你看了吗?当然没看。那个使用协议很长,用最小的字符8号字把它打出来,有好几十页,不会有人看的。这时候你会说亚马逊真不地道,这么偷偷地就把那么重要的隐私权给偷走了。
但是在我看来,亚马逊这个做法是合理的。为什么?还是科斯定律的含义:谁用得好就应该归谁。你做的这个笔记,对你来说是隐私,把它保存起来,对自己来说有那么一丁点的价值。但这些数据,如果亚马逊平台把它收集起来做统计,然后再发还给每一位买书的读者,就会产生更大的价值。
我自己就经常干这事,有时候开会、参加论坛,听到别人推荐一本书,就马上到亚马逊上购买,一个点击就能买到这本书,一分钟之内这书已经下载到我的阅读器里面去。这本书上最多人标注的重点,我只要5分钟就能把它读完。
这时候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价值,就远远高于一本崭新的、没有任何标志的书了。可见亚马逊能把这个数据用得更好,好得多。所以在制度设计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着重标志的所有权默认地给亚马逊比较好?
你要明白,哪怕亚马逊拿不到这个权利,亚马逊也会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向每一个读者重新把这个权利购买回来。但是那样做的话,交易费用就高了,与其那么做,那还不如在使用合约里藏着一句话,让你一个点击就把它卖给亚马逊来得便宜。

隐私权与公共安全的权衡
今天大数据的使用,经常引发隐私权应该归谁的问题。好多人对隐私权非常敏感,觉得隐私权一点都不能出让。当然我能够理解这种感受。
我今天晚上跟谁在一起,跟谁吃烛光晚餐了?跟谁坐飞机出去旅游了?这些数据对别人来说可有可无,但对我来说可能非常重要,所以保护隐私确实挺重要的。
但是你要明白,有些数据对大众来说也是挺重要的。
比方说,一些犯罪分子的数据,公安机关拿到这些数据,它就能够产生极大的效用,避免很大的损失。这时候公安机关应不应该有一点权力,去征用私人的隐私权?我觉得是应该有的。
我们知道,根据科斯定律的预见,关于隐私权的争论,最后解决的方案不会一边倒。既不会允许政府肆无忌惮地侵犯个人隐私权,个人也不可能绝对地保有所有的隐私权。最后一定会在这两者当中取得一个平衡,而当中的一个指导原则,还是科斯定律:谁用得更好就归谁。

钻石归矿工还是白富美?
另一个例子。我自己经常感慨,钻石最早是归谁的。钻石最早是归矿工的,因为是矿工把钻石给挖出来的,但你有没有见过,那些矿工满脖子都挂了钻石项链呢?没有。钻石都跑到哪去了?钻石不远万里跑到了白富美的脖子上,跑到了她们的手指尖上。谁用得好就归谁。

“绝命毒师”中的经济学
我平时不怎么看电视剧,但是一旦看上了,就会一口气把它看完。几年前,我挺爱追一部叫《绝命毒师》(Breaking Bad )的美剧。这部电视剧,讲的是一位普通的化学老师,发现自己身患重病,家里又穷,为了给家里留点钱,就不惜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替别人制造毒品。最后他竟然成为世界顶级毒王。这是一个知识改变命运的“励志故事” 。
其中有一集,这个叫沃尔特·怀特(WalterWhite )的主人公,偷了另外一批毒贩的制毒原材料——甲胺。不幸被别的毒贩给抓起来,那些毒贩要杀死他,于是这个男主怀特就跟准备杀他的毒贩讲道理。
他说,你们拿这些原材料做出来的毒品,纯度只有70%左右,而他做出来的毒品,能够达到99.1%,而且这个纯度,是相当稳定的。纯度越高,消费者愿意给的钱就越多(Abatter high means customer pay more ),这句话我还记得。
他说,如果让他来处理,他就愿意把利润的35%分给毒贩,哪怕这些毒贩子拿利润的35%,也比他们自己造出来的那种纯度只有70%的毒品要赚得多。结果毒贩被说服了,原材料归男主所有,让他来处理,让他来使用。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看到他快要被杀死的时候,还跟毒贩侃侃而谈。我忽然就想,眼前这位不正是罗纳德·科斯教授吗?

女朋友与科斯定律
最后,我跟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多好多年前,我跟一位经济学家来往非常密切。有一次我跟他说,我遇见一位女孩子,这位女孩子,非常好,我非常喜欢她,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女孩已经有男朋友了。我的这位经济学家朋友,不用半秒钟就给我回应一句。他说,噢,原来你是不相信科斯定律的。
你知道他什么意思吗?他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相信科斯定律的话,你会知道,只要交易费用足够低,那么不管这个女孩现在跟谁谈朋友,她最后会跟最合适她的人在一起。

课堂小结
一项有价值的资源,不管从一开始它的产权谁属,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能最大化利用其价值的人手里去。这是科斯定律的一个重要含义。而在制度设计中,我们应该尽量让这种资源的流动和分配更方便容易,从而提高各项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
西玉龙

17-06-0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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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 | 三件小事

今天是关于耐克的最后一期。之前我们讲了耐克的前身蓝带体育、耐克的诞生、遇到的困难以及耐克充满挑战的未来。周五,我们照例稍微轻松一下,来讲讲耐克这家公司的三个小故事。
一是关于耐克的第一批用户,二是耐克的一个经典的鞋款,三是耐克历史上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每个故事在耐克的历史上都是值得书写的一笔。

第一批用户
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之前我们讲到锐步(Reebok)通过主打女性用户,逐渐占领市场,反超耐克。后来安德玛(Under Armour)也这么做过,一开始先占领专业健身人士的市场,再逐步打开。这种战略思路,在经典管理学《创新者的窘境》里有非常好的总结。
如果我们来看耐克的早期历史,会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耐克早期也是靠针对非常垂直细分领域的用户,才开始崛起的。
菲尔·奈特开始卖第一批代理的鬼冢虎鞋的时候,先去的是当地的体育用品商店。因为大家直觉上都觉得,去比较大的,或者针对的消费者比较杂的渠道可能销量会比较好。但体育用品商店直接拒绝了菲尔·奈特,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就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太多跑步鞋了,不需要更多了。”
于是菲尔·奈特决定开车去经常举办田径比赛的西北地区,在比赛间隙找田径教练、运动员,以及观众们聊天,一边聊天一边推销他的鞋子。结果由于鬼冢虎的跑鞋确实技术先进,穿着也很舒适,一下受到了专业运动员和教练的欢迎。因为这些人比普通消费者更加识货。
就这样,鬼冢虎跑鞋在专业群体里一下打开了销路,而且早期全部都是靠口碑传播,菲尔·奈特很快卖出了第一批鞋子,公司开始走上正轨。
后来,硅谷的创业教父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用一句话总结了这个现象。这里插一句,保罗·格雷厄姆的创业孵化器Y Combinator在之后的专栏里我们也会讲到,这个孵化器在硅谷非常重要。他说:对于一个新产品而言,有100个非常狂热的粉丝,比有10000个觉得你还可以的人好得多。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是运动品牌、消费品还是互联网科技产品,道理仍然没变。

最著名的植入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耐克一款经典的跑鞋。耐克有一个系列叫做Cortez,这个名字有点拗口,不过它另一个更流行的名字,叫“阿甘鞋”,就是电影《阿甘正传》里的那个阿甘。
你可能知道,《阿甘正传》讲的就是一个跑步者的故事。1994年电影上映的时候,耐克强势植入了广告,阿甘穿的就是这款Cortez鞋。从此这双鞋也叫阿甘鞋了。
这款鞋的来历很有意思。当时菲尔·奈特的合伙人,也是他的长跑教练鲍尔曼,在1966年做出了一个技术上的突破。他把两款不同鞋的鞋底结合在了一起,达成了当时极致的缓冲功能,同时也不损失速度。他们就把这个技术发给了鬼冢公司,让他们可以应用在最新款的鞋上。
1967年这款鞋推出了,鬼冢公司征求菲尔·奈特和鲍尔曼的意见,问他们叫什么比较好。一开始他俩选的是“阿兹特克”(Aztec)这个名称,用意是向1968年在墨西哥城举办的奥运会致敬,因为阿兹特克人是墨西哥重要的一个族群。鬼冢公司也很喜欢。结果,阿迪达斯之前有一款鞋叫“阿兹特克黄金”(Aztec Gold),于是他们威胁要起诉菲尔·奈特和蓝带体育。
耐克和阿迪达斯两家公司在之后缠斗了很久,直到现在还是竞争激烈的对手。那次“阿兹特克”事件,应该算是蓝带体育,也就是耐克的前身,第一次直面当时行业的巨头阿迪达斯的威胁。结果鲍尔曼问:“后来是谁打败了阿兹特克人?”
这其中的历史背景是,14-16世纪存在于墨西哥的古文明阿兹特克人,在1520年左右遭到西班牙科尔特斯人领军入侵,领土很快就被占领了,族人也被杀掉了很多。菲尔·奈特想起了这段故事,他说:“是科尔特斯人(Cortez)。”
于是鲍尔曼答道:“好的,我们的鞋就叫Cortez了。”

Air Max:一种文化现象
最后一个故事,是关于耐克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技术Air Max,也就是耐克的气垫技术。
你可能在大街上或者网上看到过一些耐克的鞋,鞋底的地方有空气充满的一个小装置,这就是Air Max气垫技术。实际上这个技术40年前就发明了。40年来,Air Max系列鞋,已经成为了一个现象级的系列,也给耐克带来了大量收入。而且,这个技术很酷,是来自美国的太空总署NASA,本来是用在太空上面的。
当时是20世纪70年代初,一个叫弗兰克·鲁迪(M. Frank Rudy)的前航天工程师,发现他之前给NASA做的技术不仅能用在太空,还能用在地面。只要把这种空气缓冲技术做在鞋底,就可以减少地面和脚之间的反作用力,减少冲击和运动伤害。
他的第一反应是,推荐给行业龙头阿迪达斯。结果阿迪达斯在错过乔丹这个代言人之前,又错过了Air Max技术,真是祸不单行。之后,弗兰克·鲁迪找到第二家公司鬼冢公司,再次被拒绝。直到1977年,他才找到了耐克,见到了菲尔·奈特。
那是一个春天的早上,弗兰克·鲁迪到耐克开会,他说:“我现在有一个新的技术,可以把空气注入运动鞋里。”菲尔·奈特后来回忆说,他一辈子听了关于鞋子无数的愚蠢建议,这个可能是其中最蠢的一个。
因为鞋这个产业,在几百年内,技术变革都很小。比如意大利人做皮鞋,很早就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之后的工艺、材料等,都是微小改进。大家也很尊重这种传统。运动鞋也很类似。
所以听到把空气打进运动鞋里这个想法时,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非常不靠谱。而且当时弗兰克·鲁迪带来了一双样本鞋,这双鞋看起来又大又重,鞋底还有一个诡异的加压气囊。一看就让人不想穿。
不过菲尔·奈特还是愿意试验一下。他穿着这双鞋出去跑了10公里。回来他说:“虽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不过这双鞋真的让我有腾空的感觉。”
于是,耐克骨子里的那种创新精神再一次发挥了作用。菲尔·奈特决定和鲁迪合作。而弗兰克·鲁迪,也做出了可能是他这一辈子做的最好的一次决定。他没有要求耐克一次性出钱买断这个技术,而是要求每卖出一双“气垫鞋”,他就获得一小笔专利授权费。
后来Air Max气垫鞋,成了耐克最畅销的系列之一。
西玉龙

17-06-0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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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内容就结束在这里。今天要点:
1、 《孟子》的人性论和心灵修炼的内容最合宋朝人的口味,宋朝儒家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理学。 
2、从宋朝开始,孔子在学术理论上的分量事实上降低了很多,虽然他头顶的光环依然光彩照人。 孟子把人本主义发挥到了极致,这种极致状态是连现代人都很难接受的。
西玉龙

17-06-0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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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隔壁阿婆,晚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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