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现代管理学之父”的管理学泰斗彼得·德鲁克曾经写过一本小书,叫《管理的实践》( 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 ),里面提出了一个问题: 一个完美的CEO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彼得·德鲁克说,完美的CEO应该具有三种人的性格于一身: 一个对外的人,一个思考的人和一个行动的人 。
安迪·格鲁夫读到这本书的时候非常认同,还特意把这一章的复印版发给了摩尔和诺伊斯。
就像这本书里写的,从功能上来讲,
英特尔的核心三人组里, 诺伊斯是对外的人,摩尔是思考的人,而格鲁夫是那个行动的人 。而在英特尔大获成功之后,现代公司的核心团队都或多或少地按照这种方式组建了。比如有个很经典的例子:
Facebook的CEO马克·扎克伯格,在2008年的时候,觉得自己虽然懂技术和产品,但是在管理和行动方面实在不擅长。
于是他花了很大力气游说来了前
谷歌的女高管雪莉·桑德伯格,担任Facebook的COO。而他自己则更多地负责战略思考和对外的部分,后来这段合作也成为了硅谷佳话。
这就是英特尔三人组功能层面的意义。他们定义了公司核心团队的一种最优的运作方式,而后来公司都深受英特尔这种组建方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