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7-03-17
证券代码:
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9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电气”,股票代码:300510)自2017年3月10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另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暂不复牌,自2017年3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4月16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
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一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