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询问简单了许多。
之前自己在465楼提到被各种媒体选择性无视,交易双方亦淡化处理的利好,不得不在二次函中“被迫”高调一下了。
至于“一致行动人”,即便重组完成后,二人成为
罗顿发展两大股东,尚可处理成“非一致行动人”;
现今李维与李蔚、夏军有关联的各种公司:
有李蔚出现的,其股份几可忽略不计,趋向于零;
有夏军出现的,无一毛股份(附一下自己今年早期旧作供大家参考)。
记得去年10月自己有一长篇帖子为《罗顿发展:股权之争那个事儿、续一、续二》。
老李对待股权、实际控制人是很有感悟,实战出来的;
更不用说曾经拥有厦门证券,迄今仍是长城国瑞第二大股东,业务恐怕比一般投行的年轻人还要有历练;
而且老李这两年其实一直在做内部的股权调整,业务没撂下。
留给中介去解释、处理吧,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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