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共计增持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今日,公司收到增持参与人代表的承诺函及增持相关的告知函。截止2015年10月31日,由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信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已增持公司股票超过1亿元。现将集合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完成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2、增持的目的: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
4、实施情况: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10月30日,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共计635.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持仓成本为20.526元/股,增持金额共计13038.71万元。
二、相关承诺
增持参与人承诺该集合计划自2015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广东猛狮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 7月14日、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万家共赢金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2,948,817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4,807,751.01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8.76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