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按照规定,证监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材料申方报情况决定受理或者发出补正通知,如无需补正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如需补正,上市公司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财补正材料,如逾期未能完成补正工作,则需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未能按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
证监会受理后,证监会会根富据材料审核情况形成反馈意见,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在收到反馈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逾期不能提供完股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证券会9月13号受理,到目前已过3个半月,是证券会工作效率慢,还是海航故意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