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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未来两个月月线收阴

15-10-28 10:42 125375次浏览
汀香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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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月线收阳已经成为定局,许多股友收获了反弹的喜悦,接下来,大盘面临3500点关口重压,由于套牢盘重重,技术面上几乎不可能一冲而过。最后的结果就是,11月大盘重演久盘必跌的老故事,而且由于各方面资金压力,走到年底,今年后面两个月的大盘只有一条路,阴跌,不排除大盘重新跌破3100点,再回到3000点之上遇到强支撑。

如果3000点敢破,那一定是空头陷阱,记住在许多人高喊25点时,要敢于满仓或者重仓,等候明年丰收的捷报。
明年春天的大盘可能重上征途,第一波先突破3500点的重重压力,第二波再突破3800点,最后在社保资金入市的大利好刺激下冲过4000,引来一波大反弹行情,如果行情向纵深发展,4200点有望拿下,但这里已经是高风险区。别忘止盈,轻仓或者清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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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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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p1975

16-12-02 14:25

0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汀香十里

16-12-02 14:22

13
你这么小资金对我说三道四实在有失风度,我是 300490 创始人和大股东之一,欢迎来长沙做客。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汀香十里

16-12-02 13:18

0
我今年申购中了七个签,仅此就收进二十余万。你资金量这么小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suspect

16-12-01 18:46

0
楼主减仓了
前几天的一根巨阳怎么看
上市以来最大一次放量
606今天的七伤走的漂亮
压倒半年线
后市震荡向上
看回踩力度
然后加仓
汀香十里

16-11-30 16:10

1
根据 证券法 第四章 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根据 证券法 第四章 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救市期间的公告,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补充完整。
zang7

16-11-30 15:57

0
别被误解了,证券法第四章第八十六条[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qinling

16-11-30 15:38

0
谢谢汀香兄解答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汀香十里

16-11-30 15:12

0
没那么严格,至少我没有听说过。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火龙果1

16-11-30 12:58

0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qinling

16-11-30 12:46

0
@汀香十里  汀香兄,有的帖子里说安邦24号 公告举牌,25跟27号不能买入中国建筑,77亿都是29号买的,有这种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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