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的随意停牌制度
1,强烈要求交易所恢复 异动公告澄清中的“3个月内无重大事项信披”,现在上市公司前天澄清无事项,第二天就停牌的很多家。如果期间股市大幅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极大损失。如果交易所认为3个月太长,可以改为1个月或者2个月内无重大事项。
2,上市公司不得无故停牌,随意停牌的应该严肃处罚,保证投资者的交易权利,对于一些因为鸡毛蒜皮小事长期恶意停牌的公司应该严厉处罚。
支持的发邮件和打电话去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trading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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