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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随意停牌制度
1,强烈要求交易所恢复 异动公告澄清中的“3个月内无重大事项信披”,现在上市公司前天澄清无事项,第二天就停牌的很多家。如果期间股市大幅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极大损失。如果交易所认为3个月太长,可以改为1个月或者2个月内无重大事项。
2,上市公司不得无故停牌,随意停牌的应该严肃处罚,保证投资者的交易权利,对于一些因为鸡毛蒜皮小时长期恶意停牌的公司应该严厉处罚。
支持的发邮件和打电话去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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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反弹几个涨停肯定有的。股民受伤,上市公司跟没事人一样,公告却写得冠冕堂皇的。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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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中弹。7。6号抄底晚上宣布停牌9。8号复牌错过大幅反弹行情,出来还补跌。躲过了大跌,终究躲不过权利。停牌制度无耻之极!主力出完货直接高位一停牌。打压的资金都不用,行情大跌放出来。直接在下放接血就行了。还得个增持的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