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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日期:
2016.02.24为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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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2.25日收盘在2.19收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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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DAY 计算,
1. 以2.15 CLOSE 计,2.17延续,次日高点卖出。
2. 以2.15
OPEN 计, 2.22延续,今日高点卖出。
3. 2.25为时间窗口。
两次日线延续,加上K线阻力位,判断:22、23形成双顶,展开日线级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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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卖出2903,情绪盘,止损2915。
前9单,合计盈利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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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2873,平#009
9单,盈利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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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交易,切勿跟随)
计算可平仓时的盈利点位
止损12点
交易费用6点
止损一次,最少损失18点
一般可接受的盈亏比最低1:3
最低的可接受盈利=18点×3倍=54点
盈利点位=54点+费用6点
=60点
即盈利60点时,可考虑平仓。
在此之前,坚决持有。
目前#009,2932点卖(合计亏46点)。
2872点可考虑买入平仓,在此之前坚决持有,或者盘中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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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盘模拟盘总结
9单,1盈7亏,亏46点。
持有2932卖,止损2944点。
①坚决按指示信号来操作
②不混淆操作级别,坚持按30‘操作级别做短线
③大趋势下,左侧交易止损时,可考虑反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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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2638点以来,
上证指数30‘操作级别下的序列法指示的买卖点。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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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完成后,就不存在买点啦。
即目前 8X 2859,这里的低点,并不是基于缠论中枢的买点。
因为前一缠论中枢已经被合并,当下中枢没有形成。[这段话,我自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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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来,这种认识不正确呀!
合并的中枢,仍然是中枢。
缠论买点仍然有效的。
3买有效。[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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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帚自珍,呵呵。谢谢回复。[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