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法,短线交易操作系统16.33版
(用于规范本楼楼主个人的
上证指数,模拟实盘操作,30‘短线交易。
切勿跟随,否则请跟随者责任自负。)
(1)
级别
此处,高一级别指,日线、周线;
本级别指操作级别,此处指30‘线;
次一级别,指5‘级别。
(2)
基本定义
参照本楼主贴1楼,禅迷序列法的基本定义。
(3)
限定定义
买卖点指示中的序列组合(买卖点序列、序列),之限定定义:
买卖点序列、序列组合=组成K线数目>3,且必须至少合并一次的序列组合。
(4)
再定义,序列合并、序列延续
序列合并=被合并的K线组合,符合限定定义(3)的序列组合时的合并。
序列延续=被合并的若干K线组合,不符合限定定义(3)时的合并。
(5)
买卖点指示
①高级别序列之序列合并(高合并)
②高级别序列之序列延续(高延续)
③本级别序列之序列合并(本合并)
④高级别序列之不破前高、前低(高不破)
(6)实际操作
高合并卖之操作
①
有高一级别,序列组合(O1,X2,O3)结构,发生O3X2合并时,
对操作级别、即本级别,触发卖点。
(同理,高延续、本合并、高不破。)
②
此时,必须观察本级别出1根阴线;
并且必须,观察次一级别,
不破前高,方可卖出。
即,
观察次一级别,有序列组合
(O3,Xa,Ob),
且Ob收盘价<O3收盘价时,再出次一级别阴K线时卖出。
③
序列Xa、Ob符合组成K线数目>3,且至少合并过一次。
④
设止损于,O3收盘价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