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
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上述制度规则中,主要内容包括: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完善审核注册程序;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
具体来看:
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
上交所:将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证监会:欺诈发行上市的,依法责令发行人
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
中证金融: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6%,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的限制;
证监会: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
有基金公司表示,从基本面来看,全面注册制有利于
券商的投行业务,尽管短期内相对平滑,从更长的周期来看,本轮资本市场改革引领着券商业务向高附加值、市场化以及服务实体三方面推进。因此,投行业务占比高,尤其是主板业务贡献明显的券商或会直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