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方案中提及: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2022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支持汽车租赁业态发展。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促进
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
要加快落实国家出台的外贸支持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允许对前期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抵扣。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
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鼓励
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鼓励
航运公司减免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倡导港航相关企业减免外贸进出口相关物流操作费用。
在退税和补贴方面,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更多行业实施增值税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对
餐饮、零售、
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困难行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通知指出,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市政府3月28日发布的抗疫助企“21条”政策继续有效。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