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提示,鉴于投资者近期关于公司参股公司 VRC 相关问题通过互动易平台及向交易所反映等方式对一些问题表达了关切,现应监管要求将具体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淘股吧]一、VRC 相关情况介绍
2016 年,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投资了故事驱动型 VR 内容的开发的虚拟现实内容创作企业 VRC。公司于 2016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美国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VRC)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美国 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VRC)暨与 VRC 签署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 VRC 股份 17.5664%,通过北京梦幻高投文化创意产业合伙企业跟投间接持有股份约 5.02%。公司在 VRC 董事会 7 名董事中有权委派 2 名董事代表,公司派出董事不参与 VRC 日常经营活动。由于公司所持股份尚未达到 VRC公司总股份的 5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合并范围的相关规定,VRC 的财务报表不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属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通过与其开展深度合作,能更多地参与国际项目制作,以学、积累和借鉴海外的 VR 创制经验,夯实自身在 VR 内容出品方面的能力。这些可以从近年来公司独立出品的 VR 内容产品中体现出来。投资 VRC 使公司在 VR 内容中亟需的世界观设计能力及头部 IP 获取能力等方面得到了一定提升,使公司具备了大体量 VR 内容的出品能力。虽然 VR 行业近年发展进程加快,但行业商业模式和 VR 消费场景仍在逐步成熟过程中,再加上海外 VR/CG 行业的人工成本、版权及技术研发成本较高,VRC 尚未实现盈利。若未来盈利能力得不到持续改善,则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面临减值的风险,并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拉克斯的魔幻旅程》是 VRC 制作的故事驱动型 VR 代表作之一,公司目前拥有《拉克斯的魔幻旅程》在
大中华区的分销权。该片在国内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授权给客户使用,二是联合定制 VR 座椅一起销售,此外还有通过运营 VR 座椅产生运营播片收入。由于当时国内外 VR 行业发展不成熟,VR硬件头显出货量和用户活跃度不足,再加上缺乏成型的商业模式,《拉克斯的魔幻旅程》在海外的销售收入约 11,938 美元,主要通过
IMAX VR 影院渠道分账获得,公司在国内通过《拉克斯的魔幻旅程》获得的包括授权收入、设备销售收入及运营收入等共计约 65 万元。基于对目前 VR 行业发展的市场判断,VRC 也正在适时对部分项目投入进行调整,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改善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