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规则紊乱、秩序混沌的时候,地下的规则就会出来接手监管,让人、财、物的拥挤重新流动起来,它们充当的是交警、人力中介、收费站、法院、监狱等的角色。只是,①这份秩序是特定时代下的产物,一旦正常的公正良俗重新运作,这处处漏风的秩序就会受到打压,很难持续下去。②长期暴力下形成的
思维方式,会让他们的行事风格粗暴,这种粗暴会出大问题的。一份草案,只有经过充分激烈地讨论,才能让它的细节被敲定,形成成果周转下去。依附于暴力下的秩序,并不能让它所辐射到的人们所满意,只是勉强运行,在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愤怒,这不满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是聚集到一定程度,一定火山般惨烈。③组织的长远发展,应该是要有一个文化内核在的,这内核的重要性在于,当个人的发展与组织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以谁的利益为主的问题。依靠暴力和利益形成的黑组织,又有多少能成为公司集团制的规模呢?想必各个环节的贪污腐败、利益冲突、仇恨报复等,“关二爷”般的“兄弟”组织文化是镇不住的,分崩离析只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