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划引导,鼓励
储能多元发展
(一)统筹开展储能专项规划。研究编制新型储能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相关规划成果应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二)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结合系统实际需求,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
新能源电站项目,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的作用,推动多能互补发展,规划建设跨区输送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探索利用退役
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
(三)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通过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及大容量直流接入后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在电网末端及偏远地区,建设电网侧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围绕重要负荷用户需求,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储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或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需求。
(四)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
微电网、
大数据中心、
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
电动汽车 、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
云计算、
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为了
特锐德国家专门提了微电网,就这一只股。为了一只股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