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向导│国家能源局: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
指导意见提出,在加快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关于2021年
风电、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推动新型
储能产业化、规模化示范,促进储能技术装备和商业模式创新。应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着力加强能效管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实施电能替代,大力推进以电代煤和以电代油,有序推进以电代气,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在加强能源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结合氢能、储能和数字化与能源融合发展等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亟需的重要领域,研究增设若干创新平台。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探索多种技术发展路线和应用路径。
在提升惠企利民水平方面,提升城镇电网智能化水平。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持续推进粤港澳
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
在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方面,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深化中欧智慧能源、氢能、风电、储能等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推动一批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提升城镇电网智能化水平。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持续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