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书,当事人吴行远(男)。吴行远在7月15日交易
*ST广道时,被认定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当日上午9:31至9:32的短短约1分20秒内,*ST广道价格涨跌幅高达9.50%。
在此期间,“吴行远”账户买入成交24.23万股、金额133.44万元,其买入成交量占该时段市场总成交量的比例高达58.79%。
北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规则中关于“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规定。考虑到*ST广道的特殊风险属性和近期异常波动情况,“吴行远”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导致股价在短时间内继续大幅上涨,可能严重误导市场,情节同样严重且影响恶劣。
景娜娜账户因“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被罚
另一份决定书则指向当事人景娜娜(女)。景娜娜在同日交易*ST广道过程中,存在“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来看,在*ST广道处于涨幅限制价格期间,景娜娜账户以涨幅限制价格累计申报买入15.60万股、金额113.10万元。
在当日下午14:20至14:57期间,其未成交的有效申报量占该时段市场同方向总申报量的比例最高达到34.00%,这种状态持续了超过34分钟。
封板,拉升都不行,唉